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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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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民政部人事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263号)《中国科协所属全国研究会财务管理指引大纲》(科协办函计字[2019]163号)《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关于社会组织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的有关条款,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工资管理体系,明确工资管理流程和发放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应范围

本细则适用在岗专职人员、返聘离退休人员。

在岗专职人员、返聘离退休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及福利三部分组成。

二、薪酬构成及执行标准

1.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及福利三部分构成。

2. 基本工资,是保障工作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固定薪酬部分,主要依据从业人员的个人资质、所在的岗位职责、研究会自身发展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同类型社团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与从业人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3. 绩效工资,是浮动收入部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及综合考虑研究会当年总收入和净资产增量情况后,确定绩效工资。

4. 津补贴及福利:

① 餐费补助。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无食堂补贴,全勤标准400元/月。除公假、带薪年休假、节育假、婚假、丧假外,其他请假累计10天(含)及以上且不满整月者,按半月核定,整月请假者不发放无食堂补助。
② 通讯补助。对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时产生的通讯费用予以一定标准的补助,按照实际岗位需求发放100元/月通讯补助。除公假、带薪年休假、节育假、婚假、丧假外,其他请假累计10天(含)及以上且不满整月者,按半月核定,整月请假者不发放通讯补助。

以上津贴补贴,按月/年与工资一同发放。

③ 职工福利:

a. 法定福利:根据国家规定,研究会为在岗专职人员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岗专职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及丧假等。
b. 单位福利。主要包括年度体检、防暑降温费、节假日福利、生日福利等,具体标准见附件一。其中,节假日福利和生日福利,可按月/年按标准与工资一同发放。

三、薪酬审批

1. 研究会内设由法人代表为组长的薪酬管理小组,成员主要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内设部门负责人组成。

2.薪酬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研究会薪酬设立、调整方案,以及从业人员业绩考核指标等;负责履行对从业人员绩效考评、薪酬发放的审批职责。

3. 从业人员的日常考勤由研究会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制定具体考勤方式。

四、其他
    1. 考勤浮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每月请假3天以上的员工,按照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基本工资。研究会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2. 试用期工资:初次来研究会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年终绩效根据上年度工作时长及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3.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年底集中发放。

4. 薪酬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每月由财务人员填制“工资发放表”,研究会法人代表签字后,由出纳每月支付。若有工资变动,需提交工资变更单,经研究会法人代表签字后,交由财务人员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经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第十一届七 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 7月15 日施行。解释权归研究会秘书处。

 

附件:

福利发放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范围

1

 防暑降温费

 80元/月

 6、7、8三个月在岗职工

2

 生日福利

 500元/人

 全体员工

3

 春节/元旦、国庆/中秋福利

 1000

 全体员工

4

 劳动节

 500

 全体员工

注:本表视研究会经济情况及年度实际情况调整,如无调整可跨年使用。